反 毒 宣 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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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毒品的種類與相關罰則
1.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規定?常見的毒品分為三級。
第一級:海洛因、嗎啡、鴉片、古柯鹼及其相類製品。
第二級:罌粟、古柯、大麻、安非他命、配西汀、潘他唑及其相類製品。
第三級:西可巴比妥、異戊巴比妥、納洛芬及相類製品。
2.與毒品有關的刑責:
(1)製造運輸販賣毒品可處五年以上徒刑.最高可處死刑或無期徒刑。
(2)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可處三年以上徒刑,最高可處無期徒刑。
(3)強暴脅迫欺瞞或非法使人吸用毒品,可處五年以上徒刑.最高可處死刑及無期徒刑。
(4)引誘他人吸用毒品可處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之有期徒刑。
(5)轉讓毒品最高可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6)施用毒品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(7)持有毒品最高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*毒品相關的刑責以第一級毒品刑罰最重,第二級毒品次之.第三級毒品最輕。
二、吸毒的害處:
1.毒品會對腦中樞神經造成影響「吸毒者為達到預期的效果.往往需要反覆增加使用量,常常會在不知不決覺的情況下過量使用.造成中毒現象,
依賴毒品。一但終止或減少使用毒品,身體即會產生流淚、打哈欠、嘔吐、腹痛、痙攣、焦躁不安及強烈渴求藥物等戒斷症狀。
2.吸毒成癮者在持續使用毒品的情況下.極難戒絕,終其一生難以擺脫毒品的束縛。除了會嚴重影響個人健康外.還會面臨失業、求職不易、朋友
疏離、婚姻破裂、家庭破碎、自尊受創,而無法適應社會,甚至不惜以暴力或偷竊等不正當的手段謀財,以設法取得毒品,造成嚴重的社會問題。
三、拒絕毒品的方法
方法一:勇敢說不,語氣堅定、面帶微笑。
方法二:告訴提供者吸毒對健康的重大危害。
方法三:告訴提供者毒癮發作的痛苦。
方法四:告訴提供者吸毒是違法行為,並有刑責。
方法五:建議做點別的事情。
方法六:藉故離開現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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